代刷网 https://www.bixuge.com/ 极目新闻见习记者黄志刚 9月6日,本报发表《“胶囊房”致楼下房屋墙体开裂变形,江岸区执法部门只有表态无实质工作进展》的报道后,引发读者、网友和江岸区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。报道刊发当晚,江岸区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,连夜对西马街高雄社区宝岛公寓一栋居民楼的5楼“胶囊房”进行了强制帮拆。 房管部门下发的《整改通知书》 帮拆现场:联合执法队伍规范有序拆违 “按照房管局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,今晚对‘胶囊房’进行整改。”当晚7点,由江岸区西马街综治办牵头,江岸区房管、城管和公安等执法部门工作人员,与聘请的专业拆除施工作业人员共计20余人参加联合执法行动。高雄社区和小区物业的代表也到现场监督执法。 “执法人员已到您家楼底,请配合执法。”为充分履行执法告知程序,从当晚7点半开始,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多次拨打5楼“胶囊房”业主周女士电话,要求其到现场监督执法。等到当晚约9点,周女士匆匆赶到宝岛公寓现场。 “当事人多次拒不整改,现在强制执行!”江岸区房管局现场执法人员向周女士详细讲解了“胶囊房”的认定依据和整治要求。在与周女士反复沟通无效后,执法人员决定采取强制执法。拆除施工人员分两组有序进行拆除作业,一组负责拆除客厅中用木质隔板分隔的三间“小房”,一组负责拆除在厨房改建的两个卫生间。 执法人员对“胶囊房”进行破拆 “咚—咚—咚。”记者在现场看到,施工人员用铁锤敲击“胶囊房”墙面,墙体被砸出了破洞,破损的空心墙体中塞满了海绵,海绵层内部还包裹着电源线。 记者看到,施工人员依次破拆了3个房间的木质隔板墙,将分隔的小房间进行打通,还原客厅的原结构。而拆除违建的卫生间却颇为费劲,一名实施拆除作业的工人说,违建的卫生间使用砖墙堆砌,外层使用了水泥粉刷,贴有瓷砖,结构较为坚固。 记者看到,施工人员两人一组轮番作业,一名施工人员敲开卫生间墙角一处瓷砖后,另一名施工人员用力猛击墙体中心。随着铁锤的阵阵敲打,卫生间墙体应声倒下。 为确保执法现场安全有序,公安民警参与了现场秩序维持,城管部门专业指导拆除施工作业,房管部门则负责验收执法效果。经过约半个小时的通力配合,按照《整改通知书》要求,该“胶囊房”的3间违建房屋和2个违建卫生间被依法拆除,执法人员还全过程进行了音视频取证。 执法人员对“胶囊房”进行破拆 以案说法:“胶囊房”整治有法可依 “胶囊房”到底有哪些危害?宝岛公寓5楼“胶囊房”为何一拖几年得不到整改? “‘胶囊房’改变了原有的房屋结构,本身对建筑安全带来严重威胁。”宝岛公寓一名物业人员说,该小区5楼“胶囊房”的隔板为木质材料,空心墙体中还填塞了大量保温海绵,还包裹着电线,极易引发火灾事故。“该“胶囊房”没有任何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,安全隐患可想而知。” 江岸区西马街综治办鲁姓负责人在与“胶囊房”业主周女士交涉过程中说,房管部门此前多次下发《整改通知书》,就是希望业主能遵照相关法律法规,自行整改,恢复房屋原结构。但几年过去,周女士拒不配合,无奈采取强制手段执行。 执法人员对“胶囊房”卫生间进行破拆 记者梳理发现,武汉市很早就整治“胶囊房”出台了地方性立法。2013年,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十三次会议就表决通过了《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。经过多次修改,该《条例》增加了“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”条款。这意味着,在武汉市建“胶囊房”属违法行为。 2014年,武汉市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》指出,“胶囊房”问题由综治部门负责牵头整治,各相关执法部门配合执法。 执法人员对“胶囊房”卫生间进行破拆 根据要求,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,必须事先向物业或居委会进行申报,并签订杜绝违规装修协议。在装修过程中,物业通过巡查,一旦发现有异常行为,将第一时间予以劝阻、制止,若劝说无效,物业将拍照取证,并24小时内向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递交书面报告。居民若发现身边有类似现象,也可向物业公司反映。相关职能部门,在接到书面报告第二日内,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。若当事人逾期没有整改,在逾期3日内,相关部门将联合依法整治。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高蕾律师认为,从立法层面来看,武汉市对整治“胶囊房”已有非常明确的法规依据。“为了绝大多数公众的安全和利益,果断执法才能更好根治‘胶囊房’。”高蕾说。 此前报道 130平米的房子改成七房四卫“胶囊房”,致楼下房屋墙体开裂变形,江岸区执法部门只有表态无实质工作进展 改变住房原有的格局,将其分隔成“胶囊房”出租,由此引发的房屋漏水,墙体开裂、变形一直得不到解决。最近,家住武汉市江岸区西马街高雄社区的董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。 从2015年底开始,董女士家的房屋就开始漏水,经与楼上业主多次协商未果,漏水问题愈演愈烈,一度引发墙体凸出、变形。几年时间,董女士先后多次向江岸区相关部门投诉,但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治。近日,董女士无奈向极目新闻“帮到底”栏目(027-86777777)求助。 四楼董女士家房屋墙体凸出、变形 记者介入调查后,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,已多次出具整改通知书,但没有执法权,具体执法要找街道。江岸区西马街综治办则称,“胶囊房”问题确实存在,并多次向居民承诺调查整改。董女士说,几年时间过去了,职能部门空有表态,没有任何实质工作进展,她准备向纪委监委部门举报。 投诉:楼上“胶囊房”引发楼下墙体开裂房屋漏水 “墙面都变形成这样了,我真是担心哪天墙体倒塌砸伤人。”9月3日,极目新闻“帮到底”栏目记者来到位于江岸区西马街高雄社区的宝岛公寓,4楼业主董女士向记者表达了担忧。 四楼董女士家房屋墙体开裂 董女士的房屋是一套面积约130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住宅房。记者在现场看到,两间卧室的墙体已不同程度开裂,墙面上留有大块水印,部分天花板和墙体的粉刷漆已脱落。记者目测,主卧的一面剪力墙墙面向外凸出约有10厘米。而在主卧与客厅相邻的一面墙上,墙体开裂的裂缝比较明显,董女士的大拇指可以伸进裂缝中。她说,因担心房屋安全问题,已经很久没有住人了。 四楼董女士家房屋墙体凸出、变形 据介绍,该居民楼以前是某单位分配给员工的福利房,楼上、楼下的房屋格局是一样的。董女士说,1998年房屋完成装修后,她一家人正式入住。到2015年底,董女士发现自家房屋的卫生间、厨房出现不同程度的漏水,卧室的天花板也出现渗水。 董女士于是找到了5楼业主周女士沟通。周女士也曾多次请工人进行维修和防水处理。但从2015年底的第一次漏水开始,几年来,董女士家的漏水问题便一直存在,甚至愈演愈烈。 现场:一间130平米的房子改成“七房四卫” 一位曾租住在5楼“胶囊房”的市民给记者提供了视频和照片。记者看到,原本应当和4楼格局一模一样的5楼房屋进行了彻底“变身”:从大门进入,一条狭长走廊两边各分布有房门,其中,左手边原来的2间卧室被改建成4间“小房”,右手边的客厅则被隔成了3间“大房”。“小房”的面积十分狭小,约5平方米,仅能放下一张小床;而“大房”面积约10平方米,虽稍显宽敞,但放了一张床后,屋内的空间所剩无几。 五楼胶囊房走廊 “一间房月租1000元左右,价格是可以商量的。”该租户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他是经朋友介绍租下的“胶囊房”,主要考虑的是价格便宜。 沿着走廊继续向前,原本房屋结构中的厨房和干湿分离卫生间,被改造成4个卫生间。“我家厨房的正上方变成了卫生间,还时不时滴下渗漏的水,想起来就觉得恶心。”董女士无奈地说。 五楼胶囊房走廊 记者看到,约130平方米的“胶囊房”包含了7间卧室和4个卫生间,狭小的空间内没有设置任何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。 五楼胶囊房卫生间 该小区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称,“胶囊房”房主为增加小房间而改变房屋结构,对房屋整体性能会造成极大损害,存在严重安全隐患。 回应:相关部门空有承诺却无实际整改举措 从2019年3月开始,董女士先后多次向武汉市民热线、江岸区房管部门、江岸区西马街综治部门,以及社区和物业投诉、反映。 2019年3月18日,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一份《整改通知书》中提出,5楼改建的房屋为出租房,“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屋分割、搭建后出租,或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”,“违反了《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》第十条的规定,应停止租赁行为,立即进行整改。” 房管部门下达的《整改通知书》 按照《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“胶囊房”业主应当主动拆除违建部分,将房屋恢复原样。拒不执行的,将由街道综治办牵头,联合公安、房管和城管等部门强制执行。 “仅仅是敲掉了‘胶囊房’的一个卫生间,没有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恢复原来的建筑结构。”董女士说,2019年的唯一一次现场执法后,没过多久,“胶囊房”又“死灰复燃”,由此引发的漏水问题再次出现。 房管部门下达的《整改通知书》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,2019年3月18日、2019年6月4日、2019年6月18日、2021年8月16日,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、江岸区西马街等有关部门分别出具了4份《整改通知书》和《督促整改通知书》,均要求5楼业主拆除违建,恢复原貌,逾期不改的将组织强制帮拆。 四楼董女士的投诉记录 “每次都答应现场执法,可每次都没有结果。”董女士说,几年来,“胶囊房”引发的各种问题已让她感到很焦虑。 9月3日,记者致电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,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,5楼改建的房屋确实为“胶囊房”,该局已经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,但负责牵头执法的是街道。随后,记者现场采访了江岸区西马街综治办,一名朱姓工作人员表示,房屋此前已被认定为“胶囊房”,并承认2019年的现场执法不彻底。但5楼目前的现状是,一名王姓女子正在房屋内居住,与房主是亲戚关系,不构成租赁关系,因而也就达不到“胶囊房”强制执法的必要条件。董女士要求彻底整治“胶囊房”的诉求再次被街道综治办拒绝。董女士说,一个简单的民生诉求,她投诉反映了几年,却没有任何进展,她对相关执法部门感到失望,准备向纪委监委举报。 【记者手记】 执法部门不能让群众为“执法难”买单 “胶囊房”面积小、价廉,因其像胶囊而得名,但其暗藏严重的安全隐患。整治“胶囊房”就成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。 早在2013年,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第十三次会议就表决通过了《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》。经过多次修改,该《条例》增加了“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”条款。这意味着,在武汉市建“胶囊房”属违法行为。次年,武汉市发布了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》,首次明确了小区“胶囊房”问题由街道的综治部门负责牵头整治,当事人必须限期整改,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。 从立法层面来看,武汉市对“胶囊房”的认定和整治办法已有非常明确的法规依据。虽然是地方性法规,但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。 董女士反映了“胶囊房”问题后,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3年内先后4次出具《整改通知书》和《督促整改通知书》,已经明确认定董女士楼上的违建部分属“胶囊房”,并依据武汉市出台的《条例》和《意见》作出了行政执法决定,江岸区西马街综治办作为牵头单位须不折不扣执行。 可该综治办认为,构成“胶囊房”的执法要件要同时满足“改变房屋原有结构”和“进行商业出租”两个方面。该综治办还调查认定,“五楼现在的住户王某与房主是亲戚关系,而非租赁关系”,并以此为据,不予执法。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高蕾律师对此予以驳斥。她认为,江岸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此前已多次在《整改通知书》中认定5楼为“胶囊房”,不管5楼目前有无租户,“胶囊房”的事实认定已经存在,就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执行,拆除违建“胶囊房”,恢复房屋原样。 整治“胶囊房”问题,牵涉多个管理部门,是个系统工程。要达到有效遏制“胶囊房”的效果,各牵头和参与单位要知法、懂法,更应当遵法、守法,不为执法难找借口,敢于为果断执法担责任。小诉求,大民生,群众利益无小事,执法部门不能让群众为“执法难”买单。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