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形机构 极目新闻记者尹鑫 5月24日上午,浙江嘉善县姚庄镇俞汇村境内,一黑色不明物体坠落在村民王师傅家的鱼塘里(极目新闻曾连续报道)。专家到场勘查完毕后,5月29日,鱼塘被封锁,相关发掘工作已暂停。为保护现场,暂时只有王师傅可以入内。
29日下午2时40分,王师傅像往常一样,准备去给他鱼塘里的螃蟹投喂饲料。王师傅肩挑两袋玉米从家出发,先后穿过约3米宽的水泥地和仅有两脚宽的土埂到达了自家鱼塘,沿着池塘四周近600米的距离,向塘中抛洒投喂饲料。 王师傅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,他所在的村子以前就叫渔民村,村民以养殖为生。王师傅家鱼塘占地约17亩,他此前已投入约500斤螃蟹苗,塘内还有一些虾苗。“螃蟹有一定损失,但无论如何不能中断投食。”王师傅说。
不到一小时,王师傅干完活回到了家中。极目新闻记者在王师傅家中短暂停留期间,有来自西塘镇、中联村、俞汇社区的多位民众来访,想要一探究竟。一名西塘镇的女士带着儿子过来,花30元买走了王师傅家仅剩的两斤龙虾。 “龙虾确实是我们鱼塘养的,但就只有那么一点,本来准备自己吃的。”王师傅的妻子陈女士说。 多位围观者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不能靠近不明物坠入的鱼塘,他们难免有些遗憾。 相关报道: 浙江鱼塘不明物体究竟是啥?归谁所有?专家分析 5月24日上午9:50,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俞汇村,村民王师傅和妻子在自家养殖螃蟹的鱼塘干活,“天空突然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,轰的一声,一瞬间,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,不明物体就一头砸进了鱼塘里,响声蛮大的,溅起的水花很高。 嘉善姚庄的不明物体究竟是啥? 昨天,来自浙江省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院有关专家,在现场提取了辐射数据和土壤样品。
今天上午,橙柿互动记者了解到,目前,事发现场的坠落地点已暂停施工,等待专家的数据检测结果。 有网友提出疑虑:为何挖掘数天没有结果,会不会是太空陨冰? 结合本次事件,橙柿互动请来一位资深专家为大家答疑解惑。 张宝林,原北京天文馆陨石专家、66岁。 退休前,在北京天文馆天体陨石实验室工作,从事研究科普工作。现为中国科学院老专家讲师团科普专家。 现场测试辐射数据为正常 可以排除陨石等一类“天外来物”吗? 橙柿互动在发掘现场了解到,本次现场的辐射监测结果,专家初步分析为正常范围。 那么,是否可以排除陨石? 张宝林老师说:我举个今年的陨石事件。 北京时间1月15日早晨7:44分13秒左右,新疆一颗火流星由西南向东北方向疾速飞过,虽然时间只有几秒钟,但是光亮特别强,期间还发生了空爆,有人听到打雷般的轰隆隆的声音,空爆之后,火流星的光线变暗并最终消失。 有人推测火流星应该降落在了准格尔盆地的东北部,在奇台县和木垒县一带。 我透露个信息给大家,这几天,这颗陨石被找到了,最后的降落地点,是鄯善地区。 科研机构也提取了样本进行了分析:这是一颗来自太阳系灶神星(小行星序号4Vesta)的陨石。 经过检测,这颗陨石的辐射量是正常和安全的。 陨石的放射性并不比普通石头大,刚坠落的陨石,甚至比地球上的其他石头更安全。 相比于陨石,一些普通的观赏石和石头可能更危险,此前,曾有收藏者被超标石头辐射。 因此,辐射监测并不是评判陨石的唯一标准。 坠落点水面没有蒸汽、水温正常 目击者描述能否排除陨石? 根据目击者王师傅的描述,不明物体为黑色圆形物体,人的脑袋大小,坠落地点的塘水没有发现水蒸气,水温也正常。 张宝林老师:陨石在刚进入大气层,是宇宙速度,秒速能达到70KM左右。 进入地球大气层中途,因为大气摩擦,会发光发亮,秒速能达到30KM左右,上万摄氏度的温度。 但接近地面到10公里,一直到落地前,会因为大气阻力,秒速降到10KM左右,不再发光。 速度快,在一瞬间砸入淤泥里被埋没,可能会看不到异常情况。 对于目击者王师傅,“黑色圆形物体,人的脑袋大小”的描述,张宝林老师认为:陨石接近地面的速度为秒速10KM左右,这个速度也是非常快的,快到你看不清楚物体形状。 脑袋大的陨石,但所引起的动静也是非常震撼的。 和撕裂空气的炮弹一样,至少方圆两公里左右的范围,都能明显听到动静,声音会是非常刺耳的。 要知道,他可是以宇宙速度掉下来的。 多天挖掘没有结果, 会不会是陨冰? 张宝林老师:如果是掉下来的白色物体,有可能是陨冰。 如果是蓝色的,基本上可以排除是陨冰,一般是飞机上掉下的垃圾物。比如,飞机厕所、所运载的水产等液体渗出来了。 至于黑色的陨冰,没有听说过更没见过。 浙江会有陨石掉下来吗? 张宝林老师:陨石的掉落一般是均匀分布,不会偏爱某个地方。浙江也有陨石掉落的记录。 橙柿互动记者查阅资料:2018年,遂昌王宅桥金鸡头山发现陨石,是我国江南首个陨石发现区。 张宝林老师认为,陨石的科研价值一般分为两类:一是目击陨石,如果这次嘉善所发掘出的是陨石,那就很宝贵。 刚从太空掉下来,因此所蕴含的信息更多,科研价值也就很高。 还有一种是发现陨石。什么时间掉落的,时间不够明晰不能确认,而且第一次掉落的地点也不可考。 不论发现结果 都是一次有意义的科学探索行为 张宝林老师认为,这次嘉善的情况,只能是一次“疑似目击陨石事件”。 要以找到陨石为准,才能叫陨石事件。 “但是不管最终发现的是什么,哪怕是一无所获!这次行动都是一次有意义的科学探索行为。积极探索是科学精神,老百姓有这种精神,难能可贵。” 如果掉下来的是陨石,归谁所有? 嘉善姚庄不明物体事件,有网友提出新奇的问题:如果发现的是陨石等宝贝,大家都知道,陨石不属于文物,能不能归发现者王师傅所有? 为此,橙柿互动记者请来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的吕建伟律师,进行了分析。 吕建伟认为,要确定不明物的权属问题,先要确定不明物的性质。 如果掉落的是航空器或其零部件,归属比较好确定,该航空器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,由此造成的损失也由该登记主体承担全部责任。 如果该不明物体是陨石,则归属具有一定的争议。 有一种意见认为陨石不属于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矿藏、水流、海域,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森林、山岭、草原、荒地、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但这里的自然资源并没有包括陨石,所以陨石不能归国家所有。 另外,从陨石的性质讲也不属于漂流物、隐藏物和埋藏物,它属于无主物,根据先占先得的制度,陨石应该归最先占有人所有。 另一种观点认为,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自然资源包括了陨石,故陨石属于国家所有。 之前有案例:新疆农民也因陨石权属问题,将当地政府起诉到法院。 所以对于陨石的权属,还是有争议,需要国家制定法律进一步明确。 另外,如果陨石归国家所有,又具有重要价值的,国家应当对发现人给予奖励。 因陨石造成相关损失问题,应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确定,即如果陨石是国家的,则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相反则损失自担。 橙柿互动·都市快报记者程潇龙 ![]() |